实盘炒股杠杆门户 博时富发纯债债券A,博时富发纯债债券C: 关于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3 20:52 点击次数:11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博时富发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时间为自 2024 年 5 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28 日,本基金总
份额为 371,326,752.62 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187,328,487.93 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
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
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
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午进行了计票,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
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
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25,000 元,合计 35,0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变
更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
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变更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
金合同》进行修改,并据此更新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
后的文件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 证 书
(2024)京长安内经证字第 26674 号
申请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委托代理人:翟青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
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委托翟青向我处提出申请,对博时富发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过程
和会议有关事宜进行现场监督。
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公证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证明材料。
经审查,申请人是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该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博时富发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
证员具体承办。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申请人进行了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的事项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通过有关媒体及申请人网站
(www.bosera.com)发布了正式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
并确定 2024 年 5 月 28 日为本基金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体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27 日发布了提示
性公告。
了表决票。
我处对申请人收集、统计有关表决票的数据及结果进行
了核实,其结果未见异常。
乃寅出席了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通讯会议的计票会议。监督了申请人的授权代表翟
青、刘丽对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 17 时的表决票进行
汇总并计票,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授权代表陈格尔一并出席了计票会议并对计票过程进行了
监督。
经现场统计,截止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共有
人大会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总计持有 187,328,487.93 份,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50.45%,达到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
的条件,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在上述表决票中,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份额总数的 0.0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
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
数的 0.000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本次以通讯方式召集的持有人
大会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未对会议通知
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表决结果符合《基金法》和《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会议议案通过的条件。